2010年,在《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推进产业转型发展创新型经济的意见》中,由洛阳市政府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对以高科技项目为主要投资对象的新设创业投资企业,可予以不高于30%比例的参股扶持;对投资于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创业投资企业,可予以实际投资额30%以下比例的跟进投资,吸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创业投资(VC)资本投资洛阳市创新型企业,资金按照一事一议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