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由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发起设立规模为10亿元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首期规模为2亿元人民币,引导基金建立资金专户,由理事会决策管理。引导基金主要通过政府影子的作用以少量资金参股引导设立子基金。引导基金遵循参股不控股的原则,其在子基金的出资比例不超过子基金规模的30%,且不成为一大股东。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特别是扶持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政策的处于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